關于熱量表周期檢定的通告
- 2018-05-09 15:40:00
- admin 原創
- 18464
到目前, 2015年之前安裝使用的熱量表已全部超過規定檢定年限,為保證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良性發展,根據國家《熱能表檢定規程》(JJG225-2001)和《陜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》的規定,現將相關要求通告如下:
1. 熱量表作為強制檢定計量器具,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失準報廢、到期輪換或周期檢定。
2.熱量表檢定周期不得超過3年;已超過檢定周期的熱量表,必須進行熱量表的周期檢定。
3.超期拒絕檢定的熱量表,從2018年供暖期開始均按面積收取采暖費。
4.寶雞地區法定授權的熱表檢定機構為 寶雞市質量技術檢驗檢測中心 。
具體的檢定要求以各計量小區內張貼的《通告》為準。
特此通告!
寶雞市熱力有限責任公司
2018年5月8日

技術支持:遼寧北軟

